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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180期 > 企业咨询
咨询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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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报告鉴证期应为几年,是否为21期?是否需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答:一、出具报告的年度是指申请注销当年和上一年度。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在申报时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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