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2010〕7号)规定,须对广州赫尔普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循环经济专项清洁生产资金第二批拟奖励项目进行公示,项目信息公示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项目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9月2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部门: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行政服务中心E栋310室
电话:020—82118205;邮政编码:510530
附表:1、2011年我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第二批拟奖励项目汇总表20110831142744_078.doc
2、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2010〕7号)20110831142800_843.doc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