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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属地管理企业”办法实施 符合条件的A类以上生产型企业可申请
发布时间:2011-08-26
8月23日上午,区企建局、黄埔海关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广州保税区海关)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召开政策宣讲会。据悉,今年7月起,《黄埔海关属地管理企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我区符合一定条件的海关分类管理A类以上生产型企业可申请成为该海关属地管理企业,享受担保验放、网上24小时申报、优先办理海关手续等一系列通关便利。
会上,黄埔海关驻广州开发区办事处副主任贺韶辉表示,黄埔海关在关区内实行“属地管理企业”管理,目的正是为根据风险管理原则更好地推进企业分类管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该办法的实施能让更多的优质企业享受更便捷的通关贸易措施。
据海关介绍,我区海关分类管理A类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如果符合上一年度进出口额超3000万美元,且具备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符合转型升级导向的,经地方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推荐,可向黄埔海关提出申请。
记者了解到,今年1~7月份,我区1278家企业的外贸进出口总额为205亿美元,同比增长18.6%,占全市当期外贸进出口总额的42%,其中93家海关分类管理A类以上企业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70亿美元。据海关人员介绍,我区已有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等5家参与分类通关试点企业成为黄埔海关属地管理企业,享受到《黄埔海关属地管理企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通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