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千人科技骨干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0]26号)有关规定,经对申请人资质审查,并由广州开发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委托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现对拟认定2011年第一批广州开发区千人科技骨干人才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异议时间
公示时间自2011年7月11日起至2011年7月2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拟认定的2011年第一批广州开发区千人科技骨干人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二、异议方式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若有保密内容,请说明。
三、异议处理
异议由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报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联系地址:广州开发区香雪三路三号政务服务中心511室
邮政编码:510530
联系电话:8211194782111943
邮箱:zhengjy@gdd.gov.cn
附件:拟认定2011年第一批广州开发区千人科技骨干人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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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