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周刊 > 第168期 > 政策速递
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0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1〕404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按《通知》要求装订成册,连同电子文件于6月1日(星期三)12:00时前报至我局信息化发展处(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26楼),以汇总后统一推荐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各四份,电子文件用光盘保存,自行备份,不予退还,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单位名称_项目所属类别_项目名称”。有关表格可在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www.iotfund.org.cn)下载。
请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upload/-----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doc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林满山,电话:83190051、8319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