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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发票年审,其中有手写发票,也有电子发票,去年审时需要填写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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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0年的发票年审,其中有手写发票,也有电子发票,去年审时需要填写什么资料?

 

 

    答: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强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地税发[2005]52号)第十五条规定:业户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必须报送上一年度的《广州市地方税发票业户使用情况表》,业户逾期不报送,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送而仍然拒不接受处理的,税务机关将暂停向其发售发票。收到《广州市地方税发票业户使用情况表》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年8月底前对业户使用、保管发票情况进行检查,对纳税信用A级业户的发票年度检查可放宽到两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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