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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166期 > 企业咨询
咨询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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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司支付给临时工的劳务收入代扣代缴个税劳务报酬定额?支付每个人不超过1000元的计算方法每个人要扣个税劳务报酬定额率0.03这个是怎么得出来。还有我司是有建筑安装工程收入,每个月申报个税工资薪金定额的税率是0.04这个又是怎么得出来的。我在税法的书籍上怎么找不到计算方法?

 

 

    答: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如下:

    对收入额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按照《关于对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199842号)规定执行,即按照收入全额预扣3%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穗地税发[1998]50号、穗地税发[1998]285号)的有关规定:对参与工程的其他人员取得劳务报酬收入,承揽人应代扣代缴上述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关于对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1998]4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或者按工程收入的0.4%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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