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月份开出一张普通发票,到五月份才发现购货单位名称错了(两个单位名字相差一个字),对方退回发票,我开了一张负数发票,然后又开了一张正确的发票给对方。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还有发票验旧的时候需要带错误发票和负数发票吗?带几联?需要对方开具退回发票证明吗?
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627号)的规定,就纳税人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税收管理问题明确如下:(一)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下作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二)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三)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四)除上述第一点情形外,销货方须以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蓝字退货进仓单和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帐务处理相应的会计记帐凭证。因此,纳税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普通发票验旧所需资料如下:(一)《发票领购簿》。(二)有需缴销空白发票的,业户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三)填开作废的发票必须携带所有的作废联次。(四)普通发票验旧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2.使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须按规定报送电子开票数据的,报送方式如下:(1)直接到办税大厅报送电子开票数据的,提供电子开票数据。 (2)用票量大,且使用CA证书的增值税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报送电子开票数据,提供《发票验旧汇总单》。【即通过网上进行普通发票验旧的纳税人,在成功导入或录入开票数据后,打印一份《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指上述《发票验旧汇总单》。)】3.填开红字普通发票的,应携带原发票联或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账单(原已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