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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按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和原按3%城镇教育附加是否是同一税费,还是新增税费 ?
发布时间: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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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按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和原按3%城镇教育附加是否是同一税费,还是新增税费 ?

 

 

    答:地方教育附加与教育费附加两者不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扩大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等,并对不同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予以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实现公共教育均等化建设目标。

  教育费附加是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项政府性基金。我市的教育费附加是专项用于广州市中小学校建设的政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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