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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1
区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鼓励开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进我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建设,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2010〕7号)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11年度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凡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我局发展处。请通过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http://www.getdd.gov.cn)或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getdd.gov.cn/index.asp)下载《广州开发区、萝岗区2011年度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申报表格。
联 系 人:黄宗超
联系电话:020—82118205,传 真:020—82111723
受理地点: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行政服务中心E栋310室
附件:
1、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2010〕7号) 20110309154955_093.doc
2、广州开发区、萝岗区2011年度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10309154935_671.doc
3、广州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 20110309154920_718.doc
4、广州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贴息项目〕申请表 20110309154906_500.doc
5、广州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配套项目〕申请表 20110309154848_937.doc
6、广州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申请表 20110309154826_750.doc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