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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为动漫产品提供动画设计和制作类型公司,营业税有何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0-12-31
问:我公司专门为动漫产品提供动画设计和制作,营业税有何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的规定:“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