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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公司地税证的取得
发布时间: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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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如何办理地税证,需提供什么证件办理?

 

答: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企业,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登记。 
  我市办理地税设立登记请详见本站首页首页>> 分局专栏>> 登记分局>> 业务指引设立登记关于单位纳税人的指引。

  我市地税登记部门受理点地址可在本站首页纳税辅导-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受理点中查阅。另荔湾区原两个登记点现已迁址至至广州市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内,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首层。
    
我市纳税人取得地税税务登记证的第3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到所属区主管地税局办税厅报到;同时核定应申报缴纳的税费种类和申报期限,然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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