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有一房产准备出售,出售时要缴纳什么税费?
答: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合伙企业出售不动产在地税方面涉及以下相关税费:
(一)营业税
转让购置的不动产,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税率为5%。依据财税[2003]16号文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另根据穗地税发[2003]141文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或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原价是指购置不动产、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不包括购进不动产、受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如果未能提供购置房产时的发票,则房产的购置原价不能在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二)除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外,国内企业或个人应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缴纳城建税(7%)和教育费附加(3%)。
(三)个人所得税
按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具体规定和税率可在本站首页“纳税辅导-税种介绍-土地增值税”中查阅
(四)土地增值稅的计税依据为增值额,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额=转让房产收入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评估后确定的房产成本价-转让房产时允许扣除的税费,具体规定和税率可在本站首页“纳税辅导-税种介绍-土地增值税”中查阅。
(五)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0.5‰,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