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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137期 > 企业咨询
港澳台在广州就业怎样办理社保业务,如何办理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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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就业的香港人士应怎样为其办理社保业务?办理流程是怎样?是否需要办劳动关系?

答: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缴费单位可选择门前办理增员的方式。
    
门前申报:包括纸质申报和磁盘(U)申报两种方式。
    
1)纸质申报: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到办税服务厅,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2份提交申报,并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备核查。减员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磁盘(U盘)申报:变动人数在5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可使用磁盘(U)申报。
    
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可用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辅助系统(下称: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存入磁盘(U)。将磁盘(U)、纸质《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社保登记证提交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申报辅助系统安装程序及操作手册可于广州市地税网站www.gzds.gov.cn上下载。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地税部门将对申报辅助系统进行调整,并在广州地税网站上发布新的升级包供下载安装。缴费单位每月申报时,请使用最新版本的申报辅助系统进行申报。)
    
缴费单位使用申报辅助系统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时,如果增、减员人数多于500人的,系统会按照500人一个文件的形式导出多个文件,缴费单位存入磁盘(U盘时,必须存入所有导出的增、减员报盘文件,否则将导致数据不完整。
    
注意事项: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并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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