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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返购刘村1165公顷经济发展用地 确保50年村民年人均收益达1.2万
发布时间:2010-10-15
10月14日下午,东区街刘村社区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在萝岗会议中心签下一份村经济发展用地返购协议,这意味着刘村1165公顷土地将由区政府出资回购并统筹开发。刘村村民的年人均收入将增加1.2万元,这种稳定收益将持续50年。区领导石奇珠、赖新华、官展平、郑锡雄、李红卫出席签约仪式。来自萝岗、联和、东区、永和、九龙的街(镇)、村社干部共同见证签约。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委副书记、区长石奇珠重申他在今年区“两会”上的讲话,说让经济发展用地晒太阳,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是一种失责行为。
“我们算了一下,全区有6000亩尚未开发的经济发展用地,每年全区的村集体就要损失两个亿。我们急啊,盘活农村集体经济用地,怠慢不得!”他同时要求,各村社干部要借鉴火村、刘村的成功经验进行自我反思,把握好‘三旧’改造的大好时机,将经济发展用地充分利用起来。
记者获悉,政府“返购土地”的模式突破了原先“返租土地”模式中土地权属不可变更的制约,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可为优质项目提供土地产权,增强了对投资方的吸引力,有利于整合土地资源,有利于产业的统一布局和招商选资,有利于增加土地收益,使村民的不稳定收入向长期获利转变。这种模式得到了刘村社区居民的赞同和积极响应,今年9月份,刘村社区代表围绕区政府返购经济发展用地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到会率100%。居民代表大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气氛中对返购面积、土地所有权归属、货币补偿年限、资金收取方法、协议条款进行签名投票表决,同意率达91%,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本次签约,我区将以50年的租赁价格为基数确定土地回购价格,采取分期付款并给予一定利息补贴的方式,回购刘村的经济发展用地,共计返购土地1165公顷,回购本金22亿元,利息21亿元,首付30%,其余分50年等额支付。仅此项分配,每年即可为社区集体和居民增加收益4000万元,使村民生活水平得到跨越式提高。
据介绍,“政府返购模式”是继东区街火村社区“政府返租模式”、联和街玉树社区“自主开发模式”后的又一创新尝试,未来我区还将在九龙片区试点探索“物业置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