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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缴纳的地方税费的相关征收税费的文件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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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一家服饰有限公司,现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事商业贸易(批发和零售服装),由于我司投资方公司现准备上市,故需咨询税务机关:我司所缴纳的地方税费的相关征收税费的文件。格式如下:《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 (鄂政发〔1994165号文件)

答: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的规定,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3、依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的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4、依据《印发<广州市市区防洪工程维护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1990]88号)的规定,凡在广州市市区范围内的中央、省、市、区街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机关、部队、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企业,以及中外台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均属防洪工程维护费(以下简称维护费)的纳费人,并应按本办法规定交纳维护费。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86)国发090号)的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6]483号)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有关地税征管的各税费规定可在本站首页纳税辅导-税种介绍中查询了解。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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