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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3
区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区内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我所拟于10月份在增城市举办2010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具体事项见正式通知):
一、时间:2010年10月份,为期两天半
二、地点:增城市百花山庄
三、培训对象:各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与人事负责人各一名。
四、内容:
1、当前我国职业卫生的现状与管理对策
2、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
3、企业如何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管理
4、企业依法安置职业病病人的相关要求
5、企业对常见职业卫生投诉事件的处理技巧
五、学员经考试合格后,依法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
六、费用:培训费、资料、证书由卫生监督所统一支出。食宿费自理(约600元/人)。
七、拟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请将回执单(或电子邮件)于2010年9月10日前寄回广州市萝岗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水西路12号凯达楼B326;传真号:82111418;联系人:周烁华、葛碧瑾;联系电话:82111430、82116463;电子邮箱:shuohuazhou@126.com
附件:2010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回执: 20100831162337_593.doc
卫生监督所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