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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摆卖点升级为便民服务区 我区规范管理流动商贩 有望全市率先实现零“乱摆卖”
发布时间: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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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我区率先在全国城市管理中大胆创新与尝试夏港街普晖社区临时摆卖点执法新模式,将普晖社区及周边流动商贩教育引导到临时摆卖点进行规范管理。今年7月,临时摆卖点改版升级为青年社区便民服务区,同时在永和街永岗村树吓经济社、萝岗街公路街、联和街大函村、东区街赵溪村等地区推广。经改版升级,我区各主次干道、重点地段和窗口地区已基本杜绝流动商贩乱摆卖现象,我区正在努力率先全市向零乱摆卖目标迈进。

流动商贩月交600元入铺经营

青年社区便民服务区位于夏港街青年路商业街中心区的利丰大厦广场内,由城管、街道、居委会负责引导,利丰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免费提供场地,并拿出24万元资金修建了73间、1000平方米标准临时档铺。每个档铺每月只收取600元管理费(含档铺建设成本、卫生保洁、水电、租金税费等费用),目前已有61个流动商贩进场经营,进场率为83.56%。另外还预留10多个档位给一些流动商贩按天租用,每天收取10元管理费。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区规范管理,城管、街道、派出所、居委会、工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及时成立了以街道办副主任为组长的便民服务区领导小组,负责对便民服务区进行业务指导和规范经营监管。同时,还组建了一支由街道、城管、工商、派出所、交警、卫生监督等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共同参与六乱整治和流动商贩管理,及时将流动商贩和自产自销农产品果农引导到便民服务区内进行文明经营和规范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了便民服务队伍,每天有专人负责便民服务区消防安全、卫生保洁、行人通行、水电供应和档铺维护及经营秩序的日常管理,并协助城管队员到便民服务区外的其他社区和主次干道、窗口地段进行市容环境巡查执法。

同时,还及时制定了《青年社区便民服务区管理规定》,明确城管、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各自管理职责,坚持用制度规范便民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和经营秩序。

根据该《规定》,便民服务区的经营时间、地点和方式比原来的临时摆卖点有所突破。经营时间由原来的下午17时至晚上22时放宽到上午9时至晚上22时,在不扰民前提下,实行全天候经营;原临时摆卖点地处偏僻居民楼间道上,因受场地局限性和档位数量不足,无法满足流动商贩入场经营要求。便民服务区地处繁华商业街中心区,人流量大,既保障了流动商贩的日销售量和生计问题,又方便了附近居民和外来工的日常生活所需。

利丰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主动出资参与临时摆卖点改版升级活动,带动了该地区的商铺、社区居民和外来工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社会各界支持、社区群众和外来工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群联群治群管大城管格局。

开创流动商贩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新模式

区城管分局还印制了城管便民联系卡,不断拓展群众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社区居民和外来工及时向城管部门反映流动商贩乱摆卖和占道经营情况,当好城管执法的千里眼顺风耳;广泛发动社区离(退)休干部职工、在家老人和留守青年争当义务城管信息员义务城管执法监督员义务创文督导员义务市容巡查员义务城市管理宣导员,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和人居环境,妥善解决流动商贩乱摆卖和生计出路等问题。

上述举措有效地化解了流动商贩与城管、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把城管队员从繁杂的市容环境整治和对流动商贩的巡查与守点中解脱出来,有效降低城管队员的工作强度,提高城管队员工作积极性,形成了具有开萝特色的流动商贩规范化、常态化、人性化执法模式,再次为全市乃至全国的流动商贩管理提供了创新范例。(城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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