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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125期 > 企业咨询
由“自由职业者”个人投保转为“单位投保”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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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之前是以自由职业者身分购买社保及医保的,现揾到工作,所以,就由单位来投(续)了,单位投保由今年八月起。请问: 1、是否先行办理自由职业者停保后,单位才能办理投(续)保? 2、如果,应该什么时候办理自由职业者停保呢?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社保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从2009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后,缴费单位需办理缴费登记信息变更、增员、减员和统筹区域内流动等业务的,应在地税机关办理。缴费单位办理异地转移、退休、退保等业务的,应先在地税机关办理增员、减员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上述业务。缴费单位须在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停薪当月办理减员。
  关于增减员操作问题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处理:
  (1)缴费单位应于起薪当月增员,停薪当月减员,减员时有欠费记录的,缴费单位需清缴欠费后再办理减员。
  (2)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
  (3)当月应减员的,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15日申报当月社保费前办理当月减员申请;如期后不能申请减员的,下月再办理减员;如属于未及时办理减员的情况,下月可办理退费。
  缴费单位可以通过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门前申报(包括纸质申报和磁盘(U)申报),或者网络申报这两种方式办理增减员手续。
  1、门前申报:包括纸质申报和磁盘(U)申报两种方式。
  (1)纸质申报: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到办税服务厅,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2份提交申报,并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备核查。减员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磁盘(U盘)申报:变动人数在5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可使用磁盘(U)申报。
  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可用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申报辅助系统(下称: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存入磁盘(U)。将磁盘(U)、纸质《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社保登记证提交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申报辅助系统安装程序及操作手册可于广州市地税网站www.gzds.gov.cn上下载。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地税部门将对申报辅助系统进行调整,并在广州地税网站上发布新的升级包供下载安装。缴费单位每月申报时,请使用最新版本的申报辅助系统进行申报。)
  缴费单位使用申报辅助系统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时,如果增、减员人数多于500人的,系统会按照500人一个文件的形式导出多个文件,缴费单位存入磁盘(U盘时,必须存入所有导出的增、减员报盘文件,否则将导致数据不完整。
  2、网络申报: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增、减员办理。缴费单位可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登录广东省地税网站www.gdltax.gov.cn或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下称: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界面申报时读入该报盘文件即可;或者在地税网站上直接录入申报;或者从地税网站下载网络申报增、减员导入模板,填写后登录地税网站读入该文件。
  注意事项: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并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
  如需了解社保办理流程详见本站首页社会保险费——缴费须知——缴费指引进行查看了解。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停保的,缴费人须每月115日前办理当月停保,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我市地税部门登记点地址可通过本站纳税辅导>>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受理点查询。
  如仍有疑问,请拨打(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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