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区多方协调,困扰我区企业已久的堤围防护费负担过高的问题近日终于有所突破。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批准,从7月1日起,全市部分行业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全部按省定的最低标准计征,其中:外贸企业按营业(销售)总额,由原按0.45‰计征的调整为按0.3‰;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房地产和社会服务等企业按相应营业(销售、产值、收入等)总额由原1.3‰计征调整为按1‰计征。其余行业维持不变。
该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区企业负担,也为下一步全市堤围防护费改革工作奠定基础。(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