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环保局通报全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情况,依照《广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我区以98分的总分位列全市第一。
2009年,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将减排作为实现“天更蓝,水更清”目标的重要抓手。经区环保系统艰苦努力,全区污染减排工作成绩令人鼓舞:一方面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另一方面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督监管减排、政策减排,促使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持续下降,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广州市“减排”的排头兵,为我区赢得了荣誉。(李应生 黄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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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印发实施促减排
为确保《广州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和《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进我区循环经济工作和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广州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方案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近期印发。
《实施细则》将重点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水资源综合利用、减轻主要污染物排放、建立能耗和主要污染物统计台账及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等工作,并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考核。
《实施细则》提出,到2010年底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0.69吨标准煤下降到0.546吨标准煤,降低20.87%左右(萝岗区口径以开发区口径计算万元GDP能耗,2010年预计降到0.3吨标准煤);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8597吨,工业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303吨,生活COD排放总量控制在7698吨,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黄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