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2010〕7号)规定,须对广州市万绿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奖励项目进行公示,项目信息公示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项目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一、公示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1日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部门: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行政服务中心E栋310室电话:020—82118205;邮政编码:510530附表:1、2010年我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第一批拟奖励项目汇总表: 20100629161714_046.doc 2、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2010〕7号): 20100629161734_593.doc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