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一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引导和带动我市企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根据《广州市国际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将联和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认定一批国际服务外包重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以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作为主要业务和发展重点,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占企业营业收入30%以上;
(二)上年度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或上年度合同额增长30%以上;
(三)承接的服务外包业务具有年度连续性;
(四)企业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和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自觉、及时和完整履行业务登记义务;
(五)企业守法经营。已通过上年度企业年检(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上年度联合年检)。近两年内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规行为及没有发生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
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重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服务外包合同、银行收汇水单等(若企业服务外包合同及执行信息已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申请企业可只提供上年度服务外包收入列表,服务外包合同及银行收汇水单由企业存留备查)。
以上材料提供一式一份。
请企业于7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服务业处。
附件:广州市重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申报表: 20100621155417_968.doc
联系人:钟里
联系电话:82113240
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