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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缴税咨询
发布时间: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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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将厂房出租给他人注册公司,是否要交税?具体要交哪些税及税率?承租人是否要交税呢?具体又有哪些税种及税率?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我市企业纳税人(内资)出租房产取得租金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按租金收入5%)、城市维护建设费(营业税税额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堤围防护费(按租金收入0.13%)、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赁合同签订金额1‰)和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

另外,按照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还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实际占有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请按房地产权属证书土地用途确定,如属于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的征收标准按照《转发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地税发[2010]8号)确定,否则,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的征收标准按照《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确定。上述文件可登陆本站首页税收法规-政策法规库进行检索查阅。

承租方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按租赁合同签订金额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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