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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营企业用集体土地有望“转正”
发布时间: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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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民营企业已久的历史用地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制定了《广州市民营企业结合三旧改造完善用地手续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给民营企业指明了土地转正的方向。目前这份文件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国土房管局强调,可以转正的用地不包括用集体土地建设商品房的情况,也就是说小产权房不会因此获得认可。

据了解,很多民营企业在起步阶段由于用地门槛高,就选择通过向村集体协商,在没有经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将集体建设用地征用来盖起厂房,造成了事实上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这些土地后来都被视为违法用地,无法办到产权证。

此前,在人大代表视察中就发现,坐落在白云区的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1223亩土地中有800多亩仍没有办理用地手续,有的企业受到土地问题制约,不仅不敢追加投资,甚至处于半停产状态。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用地手续不规范给民营企业的后续发展带来了制约,比如企业上市就面临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还有的企业也无法通过土地到银行融资贷款。现在借着三旧改造的机会,可以解决一部分民营企业土地遗留问题。

对于不同的历史用地问题,《指引》采取了分类处理的办法,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实际使用的没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只要界址清晰,没有争议,就可直接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1987年之后到2007630日前,则需要征收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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