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开具的发票为《国际货运代理业专用发票》,在四月份曾开出一份美金发票发现将合计栏误打成美金数,现在已是五月份,网上不能再作废四月份开出的发票,请问应如何操作?原开出的错误发票已给客户,是否需让客户退回?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税收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使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时,发生错误开具、发票损毁或打印不成功等情形时,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包括填用票、开具的红字发票、补录票的红冲票)进行作废操作,必须在本月作废。本系统只允许对本月开具的尚未记帐的发票做出作废处理。
如属需作废以往月份的发票或者已记账的发票可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处理。
1、如需对已开具的在线发票(包括填用票、开具的红字发票、补录票的红冲票)作废的,可通过菜单中“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进行冲红操作。
2、如纳税人使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前,开具的发票出现错误、销售退回等原因时,需要开具一张对应的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由于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中没有数据,需通过“数据采集”—“发票补录”进行补录登记,待补录信息经税务人员审核通过后,可以在“补录发票红冲”中进行红冲操作。
详见操作指引,可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首页—“使用帮助”—“操作手册”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