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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绿化公司在区内各镇承接薇甘菊防治服务,请问该项收取是否免征收营业税?
发布时间:2010-03-12
某绿化公司在区内各镇承接薇甘菊防治服务,主要用人工清除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清除薇甘菊,请问该项收取是否免征收营业税?
薇甘菊是重大外来入侵性生物,它以极快的繁殖生长速度缠绕、覆盖、压倒其他植物,阻挡其光照和水分,使其他乔、灌木无法正常生长,最终导致死亡,林木毁损。因此,薇甘菊又被称之为“植物杀手”。薇甘菊的防治工作主要通过人工清除和化学防治等方式进行,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植物保护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因此,薇甘菊防治符合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