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召开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暨萝岗区纪委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省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了200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萝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赵春华主持会议,并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广州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萝岗区委书记薛晓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薛晓峰就我区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新的要求:一方面要创新体制,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水平。一要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认真查找业务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易发生腐败的根源,并逐条提出针对性的制度建设措施,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范关口前移。二要着力系统构建,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加强整体规划,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注重整体性,注重关联性、注重层次性、注重统一性。三要着力围绕权力运行完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各部门协同监督的新机制。
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执行力。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制度执行的坚定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作执行制度的表率。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把反腐倡廉制度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区干部培训教学计划,融入全区纪律教育学习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制度执行的针对性。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不断增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四要完善监督和惩处机制,增强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围绕提高执行力的目标,建立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重大项目与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和严格的责任倒逼机制。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萝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纪委常委、委员;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总经济师,萝岗区政府党组成员,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巡视员、副总经济师、副总规划师;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各街道、镇科级以上干部;区政协正、副秘书长,区人大、区政协各委办,区直属各单位、区武装部,各群众团体全体干部;各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区直属单位兼职纪检委员;各直属国有企业部门经理以上干部;各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区特邀监察员;各社区(行政村)书记共600多人参加了会议。(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