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在2006年申请了一个社保号,这个社保号主要当时是专门为外地户口的员工在参保医疗保险时只参保住院保险,现想注销这个社保号(是无社保证的),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手续?谢谢!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社保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2009年10月起我市地税部门对社保费实行全责征收,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如不需承担社保费缴费及代扣代缴义务的,应在依法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地税部门申报办理注销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
办理本业务前必须缴清社保欠费及办理全部人员减员手续。缴费单位须到办税服务厅填报《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2份,提交审批。再根据地税部门发回的已加盖地税专用章的《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参保登记。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