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周刊 > 第714期 > 协会信息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智汇湾区 才聚黄埔”高校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北京、武汉设考点,面向全国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6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
港澳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29日)。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下同)。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9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考生,在任意一个报名地点均可报考任一岗位,并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按所有考点进行汇总排名。
1.网上报名。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月3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79,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以及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高校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中央民族大学宣讲会:2023年11月1日19:30-21:00,海淀校区文华楼56创路演厅;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1月2日19:30-21:00,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1月1日19:30-21:00,就业中心第四报告厅;
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1月2日19:30-21:00,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5报告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