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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周刊 > 第681期 > 服务动态
为文物套上“金钟罩”“铁布衫”
发布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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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政府批准,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和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黄埔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标志着黄埔区除扶胥古运河遗址外,全区41处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79个文物本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红线和建设控制地带红线通称“两线”,是根据法律法规由各级政府划定的保护文物本体安全的“安全线”,也是关乎文物存留延续的“生命线”。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是一项重要的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有利于保障文物本体的安全及其周边环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对不可移动文物有效管理和切实保护有着重要作用,对于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此次黄埔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为实现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历史环境保护提供了有效手段,相当于给这些文物戴上了“金钟罩”,穿上了“铁布衫”,有助于各街镇、各部门依法加强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活动的控制引导,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信息来源:黄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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