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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广州开发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业务电子印章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9-10-30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价格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中心将启用新版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系统,同时启用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电子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印章将于2009年11月2日启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价格鉴证师”章、“广州开发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专用章”和“资料不全,不予鉴定”章。
二、电子印章式样与实物印章相同,两者效力相同。
三、启用电子印章的同时,我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将启用“穗开价鉴〔2009〕”的文号,原“穗开价认鉴〔2009〕”文号停止使用。
四、如对我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有疑问,可通过我单位网站—“政务公开”—“结论书查询”栏目进行自助查询,或在“政务互动”栏目提问,网址是:http://wjs.getdd.gov.cn,亦可来电查询。
特此通告
广州开发区价格认证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摘自:萝岗区、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