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营造一个群众满意、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我区制定了《开展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评分表,今年4—7月对全区33家社会医疗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并通报了检查评分结果,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整改情况与年度校验相结合。
本次专项检查,共下达监督意见书33份,监督覆盖率100%。合格的23家,不合格的10家,行政处罚2家,合格率由2008年61%上升为70%。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在2个月的整改期限内认真整改,经校验全部合格。(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