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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 第四批“绿+”企业和绿色企业 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绿色项目、绿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开金融规字〔2020〕4号)文件要求,现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第四批通过预审的“绿+”企业和绿色企业予以公示。
“绿+”企业是指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现环境与社会效益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绿色产业领域或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表现优秀的企业。
绿色企业是指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实现环境与社会效益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并取得成效的企业。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绿色产业领域或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表现良好的企业。
本次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公示无异议即认定为“绿+”企业或绿色企业,并纳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色企业与项目库。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区金融局反映,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真实身份证明。
附件: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第四批“绿+”企业和绿色企业名单
消息来源: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