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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广州开发区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3
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穗开管〔2007〕21号),现将申报2008年广州开发区科技成果奖、科技成果产业化奖、科技创新奖与科技之星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7月1日至8月1日。
二、受理单位: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三、奖励条件:详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科技成果奖申报材料:
(1)科技成果奖申请表;
(2)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含科技成果登记文件),或发明专利证书及申请文件,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申请文件,或取得国家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的新药证书,或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等软科学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社会效益证明文件。
2、科技成果产业化奖申报材料:
(1)科技成果产业化奖申请表;
(2)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含科技成果登记文件),或专利(发明、实用新型)证书及申请文件,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申请文件;
(3)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总结报告(介绍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情况及各产业化工作人员完成的工作和评价,产业化项目全体成员要署名);
(4)科技成果产品的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
(5)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科技成果产品或软件上年度销售合同清单及发票清单等说明材料。
3、科技创新奖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奖申请表;
(2)专利(发明、实用新型)证书及申请文件,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申请文件、或上年度取得的二类及以上新药证书,或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国家标准证明文件。
4、科技之星奖申报材料:
(1)科技之星奖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获奖证书;
(3)产业化产品可作科技成果的证明文件;
(4)销售收入证明文件或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证明文件。
上述提交材料一式五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请符合《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有关单位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表格下载:http://www.getdd.gov.cn/web/html/sylm/zxgg/article/1246324394828.html
联系人:王志勇 夏平华
电话:82111945 82111940
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摘自:开发区创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