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省委、省政府进行“双转移”的重大战略部署后,广州市及广州开发区积极响应号召,高度重视“双转移”工作。
2009年2月11日,广州开发区和梅州市正式签定《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建设战略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按照广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广州开发区将大力支持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建设,先后提供大量资金用于园区的规划和基建,并大力转移项目到梅州。
为了力促“双转移”工作顺利展开,我区专门制订了奖励办法,将招商单位为梅州等产业承接基地引荐投资项目,视同为本区招商,可享受同等的招商奖励。
为鼓励区内企业招聘梅州籍员工,对参加由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萝岗区政府统一组织招聘会的企业,若定向招聘和培训梅州籍员工,经鉴定合格后,按实现就业人数每人一次性补贴200元。一年多来,我区已组织区内和珠三角地区100多家企业4次到兴宁市举办大型劳务输出现场招聘会,为兴宁市输出劳动力4000多人。
考虑到梅州兴宁市属于老、少、边、山地区,经济不发达,就业比较困难,每年有万名学生要去外地求学、就业。6月8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对报考、就读开发区技工学校的梅州兴宁籍学生与区内学生同等对待,使他们享受到原本只有本区学生才享有的区财政补贴,所需资金从区扶贫专项资金中支出。如此,梅州兴宁籍学生优惠就读广州开发区技工学校三年后,将变成一个适应企业需要的合格劳动力,实现了劳动力转移与就业的无缝对接。
据悉,广州及广州开发区在促进“双转移”方面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如: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制定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学习交流,广州开发区共接待梅州市三批十几位挂职锻炼干部,支持梅州市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储备人才。
摘自:开发区创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