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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启动 2010年底完成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
发布时间:2009-04-27
4月20日,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在永和水质净化厂召开。会议提出,我区要在2010年底完成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
会议由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常务副区长李红卫主持。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和省、市环保局相关领导,区领导赖新华、官展平以及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李红卫表示,在永和水质净化厂投产仪式后,我区立即举行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体现了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决心和信心。他强调,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我区建设国际化生态型新城区的内在要求,是促进我区转型升级和环保工作上新台阶的需要,全区务必高度重视。
按照国家《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的指标要求,我区须完成21项建设指标任务、按指标量化的9大工程和41项重点工程项目任务。李红卫向各有关部门现场下达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派专人负责跟踪推进,争取在2010年底通过国家三部委组织的验收。
据了解,我区历年来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加大环保和绿化的投入并取得较大成绩。2009年1月7日,国家三部委正式批准我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随后,我区迅速启动了各项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
目前,我区已全面启动了以水质净化厂建设为重点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河涌整治工作。预计2010年前可实现全区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全区393平方公里将建成“全覆盖”的污水处理系统。
新闻链接: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国家环保部、商务部和科技部共同组织创建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建立,通过物流等传递方式把区内不同的企业连接起来,使一家工厂的废物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或能源,从而实现能量的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
我国从2000年开始探索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只有3个园区通过验收。
摘自:开发区创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