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力科技创新:全市研发经费力争3年后倍增
发布时间:2014-10-10
预计到2017年,广州市将实现全市研发经费倍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7%的目标。
8日,《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14届1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中通过。《方案》拟从惠普性和补助金额上突破,再次激励广州市企业提升整体自主创新能力。
预计到2017年,广州市将实现全市研发经费倍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7%的目标。
据介绍,2013年,广州开展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仅721家,其中研发经费超亿元的只有27家。近年来,广州市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一直徘徊在2%左右,增幅不高。
对此,市科信局局长马正勇表示:“一个地区的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直接反映这个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市目前的状况主要缘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低,企业在科技活动中重引进,轻消化吸收。”
据悉,《方案》此次突出了两大特点,一是惠普性强,二是补助金额高。马正勇说,“凡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只要有研发经费投入,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符合条件的都能获取补助。”同时他提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越多获取补助越多。
马正勇介绍,所有企业申报的研发经费,其支出额度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或市相关部门核定后才能发放。
具体的补助细化标准分别为,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不足10亿元的,对其中5亿元给予1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亿元的,对其中10亿元给予2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1%给予补助。
“所有经费来源均由广州市和各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后补助。每个受补助的企业,由市、区财政各承担补助额度的50%。”马正勇说。
此外,本次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所指向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为企业自身投入的研发经费,不包含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另外,获补助的企业将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