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程试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穗发改高技〔2014〕40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于9月22日前通过“广州开发区发改局产业与循环经济项目管理系统”(软件及使用说明在http://fgj.gdd.gov.cn下载,技术咨询电话:13711591930)填报申请资料,并将纸板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u盘或光盘)同步报送至区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处(行政服务中心E栋31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杨娟;联系电话:82111933)
附件:《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程试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相关链接:
http://www.getdd.gov.cn/1294370044859/1294370252875/1294385799796/201409/t20140918_432954.htm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