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出台2014年鼓励重点服务企业扩大经营扶持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05
为持续推动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服务业企业扩大经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萝岗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扶持办法,对2013年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已在萝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属于统计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业类型的重点服务业企业的扩大经营进行奖励扶持。
该扶持办法较去年扶持办法在扶持条件、奖励标准、扶持金额上有所调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扶持门栏。根据企业营业收入的不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给予14年实缴堤围防护费的30%进行奖励。同时给予重点服务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区高管“奖励奖”与“突出贡献奖”,每家企业最高额度分别可达“50万元”、“100万元”。并给予其子女教育扶持、办公场地及车位租金补贴:每家企业办公厂地补帖不超过100万元、车补不超过30万元。该扶持办法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我司“广州宏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我司主要从事招商引资、科技项目申报、工业地产租赁、信息化建设、企业筹建、物业管理、旅游策划、旅游服务等业务。联系人:李小姐 座机:020(82181008)转1017 手机1598907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