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6个幸福社区获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14-08-08
8月5日上午,全市幸福社区创建工作2013年度总结暨2014年启动大会在市政府礼堂召开。副市长贡儿珍出席会议。会上,我区青年社区、丽江社区、萝岗社区、金峰园社区、东区社区、禾丰社区等6个创建社区达到幸福社区标准,被市政府通报表彰。
自2013年5月以来,6个创建社区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多元共建为路径、居民满意为目标,积极发动辖区居民、企业单位共同参与创建,使社区环境更清新、安全,社区服务更便捷、贴心,社区管理更精细、到位。
在创建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在创建社区完善了一批社区基层服务设施,建立起6个社区公共服务站、新增一批健身设施、成立了3个社区家庭服务中心、拓展社工专业服务向社区延伸;探索了社区网格化管理,在两个试点社区共划分了15个社区大网格,每个网格配置网格长和网格员,实行“定格、定员、定责”管理,方便居民办事;创新性开展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两千万元),委托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以幸福社区专项资金撬动街镇机动财力和社会资金345.36万元,占资助金额总预算的20.4%;推动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培育和扶持各种爱好的社区自治组织,6个创建社区共有26个社区自治组织到区民政局统一登记备案,成员达到817人,全面提升社区的凝聚力和居民的归属感,丰富社区居民的文体娱乐生活。
今年,在总结前两批幸福社区创建的基础上,我区启动了金碧社区等9个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十五届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幸福社区建设水平,为构建幸福萝岗作出新的贡献。(社区局 杜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