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开展2014年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整顿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03
根据《关于印发萝岗区卫生局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萝岗区卫生局2014年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6月26日下午,区卫生局召开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整顿总结暨2014年专项治理部署工作会议。会议由医政科科长罗宏彪主持,区卫生局副局长郭杰、区卫生监督所所长林东勇,各科科长以及各基层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共89人参加会议。
会上,林东勇通报并分析了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情况,罗宏彪部署了2014年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郭杰指出了整顿的主要目的:一是解决规范问题,主要是工作制度、执业行为、人员管理、医疗文书管理、合理用药、消毒隔离等要规范。二是解决职业道德问题,进一步落实医者的“人道主义精神”,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合法经营,良心执业。三是防范医疗风险问题,目前医疗纠纷频发,各医疗机构更应注意加强防范,特别是医疗文书的书写,应做到认真、规范、细致。
郭杰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各医疗机构应依法执业,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登记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二是各医疗机构应依法行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严禁出具虚假医学报告,严禁跨专业、超范围执业。三是各医疗机构应规范医疗文书书写,特别是对每位就诊病人必须书写当次就诊病历记录。四是各医疗机构应加强消毒隔离管理,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五是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培训学习,包括内部日常行为规范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可通过网站、短信等方式将医学会组织的业务培训信息传达给基层医疗机构。
会议还邀请了开发区医院专家对基层医疗机构病历、处方、医院感染控制相关规范进行培训。(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