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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4-06-12

    为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的文件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安全生产导向功能,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工作方案》,决定设立不少于500万的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应急救援、监控防治、技术进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仅接受本区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在本区境内注册的单位、团体的申报,也接受在我区从事安全生产科研、服务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及有关单位的申报。

  

  通过启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期可以实现四大收益:一是资金使用方向集中于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有利于引导有关单位加强对薄弱环节的关注与治理;二是通过资金的分配,能够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安全工作;三是实现四两拨千斤,以小量政府资金带动企业、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四是该资金有完善的考核体系,通过规范的使用带动规范的安全管理。(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