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街医疗补助金助优抚对象解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14-05-22
5月19日下午,东区街社会事务科代表街道办事处向优抚对象刘先生发放28421元医疗补助金,缓解其因病住院治疗费用过高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
刘先生是东区街的参战退役人员,2014年1月因患心脏病在武警广东省部队医院住院做手术,手术顺利。住院治病总费用10万多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后剩余部分还有7万多元,且术后需进行抗感染、营养心肌等治疗,治病费用支出非常多。该街社会事务科在得知具体情况后,按照《萝岗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第十条有关规定,立即帮助他向区民政局申请医疗补助。经区民政局批复,同意给予其医疗补助金28421元,帮助这个家庭渡过难关。(东区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