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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质监局举办《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大会
发布时间: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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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下面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11日起正式施行。为帮助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深入掌握和贯彻落实该法,1210日,区质监局组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大会。据悉,此次讲座共派发宣传资料600余份,来自区内400多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参加讲座。 

  来自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专家许振达受邀到场,通过比对新旧法条,分析典型案例和开展互动问答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监管范围、处罚标准等方面内容。

  许振达指出,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到《特种设备安全法》意味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法律依据从部门规章上升为国家法律,法律效力大大增强。《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的范围有了更加明确的界定,实现对设备设计、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监管,对制造单位、维保单位、经营单位、行政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相关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划分。其中,首次明确规定实施特种设备缺陷产品报废制度,并对电梯等共用特种设备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予以细致说明,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次讲座还要求与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相关人员深入研读和全面掌握《特种设备安全法》,做好对内宣贯工作,为该法全面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区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