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257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火炬统计工作整体安排,现开展201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一)高新技术企业。
1.2011年、2012年复审已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2013年已公示拟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
3.2011年、201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4.2013年已公示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2010年-2013年立项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
我市所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以及登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四)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经科技部、教育部联合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五)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经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的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及省科技厅批准的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二、统计调查组织工作
(一)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全市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等部分的统筹协调、数据汇总等组织工作。
广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的统筹协调、数据汇总等工作。
(二)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和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统计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根据各自的统计任务,做好工作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
三、统计调查的填报内容及要求
(一)快报填报要求。
1.企业下载快报(见附件2013年火炬统计报表数据包)填报并打印原始报表经负责领导签字、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
2.各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连同企业原始报表(经负责领导签字后盖公章)统一报送受理窗口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报送材料:
(1)快报报表一式一份(高新技术企业填报);
(2)孵化器基本情况快报表一式一份(科技企业孵化器填报);
(3)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一式一份(科技主管部门填报)。
(二)年报填报要求。
1. 企业登录科技统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http://kj.sts.gd.cn)进行网上填报,认真核准所报数据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报表内容必须与网上电子数据完全一致。
2.各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并打印各类检查表、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年报汇总数据应与快报数据统计范围口径一致,减少误差。如数据有疑问,请及时与企业核实,确保数据准确。检查表和汇总表均可由填报系统成生打印。
3.报送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一式一份;(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填报;年总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式二份)
(2)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调查表一式一份;(2010年-2013年立项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报;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一式二份)
(3)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一式二份;(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相关企业填报)
(4)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一式二份;(国家大学科技园填报;含在孵企业情况表、大学园获国家级项目情况表)
(5)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一式二份;(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填报)
(6)统计年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科技主管部门从系统生成打印报表)
四、统计报表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统计快报时间。
1.企业上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5日下午5:00前;
2.各科技主管部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8日下午5:00前。
(二)统计年报时间。
1.企业上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6日下午5:00前;
2.各科技主管部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5日下午5:00前。
(三)材料受理窗口。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广州市天河东路242号306室)
(四)联系方式。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丽嫦 钟贵 联系电话:85519192 85514199
附件:2013年火炬统计报表数据包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