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成为首个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地区
发布时间:2013-11-28
11月21日上午,第八次中欧区域政策合作高层对话会在国家发改委会议室举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地区司司长范恒山及外事司相关负责人代表中方与欧盟委员会委员乔汉斯·哈恩、欧盟内阁成员艾玛·乌德温女士一行举行了会谈。会议结束后,杜鹰与乔汉斯·哈恩签署了中欧区域政策合作高层对话会联合声明。声明中确定“双方同意将广州开发区作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的试点地区”。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志英,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区长李红卫应邀参加会议并见证签约仪式。副区长许芳、区发改局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本次高层对话会就去年以来双方完成的工作进行了交流,并重点讨论了2014年对话会安排、培训计划和开展案例地区合作等三项议题。在谈到双方应创新合作模式、深入开展案例地区合作时,杜鹰表示,开展案例地区的合作将把中欧区域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此次首先选择广州开发区作为案例地区。他向欧方代表详细介绍了广州开发区的情况。他指出,广州开发区是中国最好的开发区之一,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能力突出,已经和欧盟建立了比较好的合作关系,相信将其作为案例地区推进中欧区域间广泛、深入的合作一定会大有收获。
陈志英表示,很高兴国家层面支持广州开发区作为中欧区域合作案例地区,广州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广州开发区已有较好的合作基础,示范区将着重在欧盟体制、机制、产业转型、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探讨深入合作。我们将邀请国内顶尖专家进行方案设计,尽快拿出高水平的、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使双方的合作尽快产生效益。希望广州开发区作为案例地区能对中欧区域发展产生示范作用。
乔汉斯·哈恩表示,将广州开发区作为中欧政策合作示范区是个非常好的想法,代表团回到欧洲后将尽快为该项目寻找合适的“结对子”伙伴。
据了解,中欧区域政策合作对话会是落实2006年中国与欧盟签署的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机制的具体活动。近年来举办的中欧区域政策合作高层对话会均未涉及具体的合作项目或合作区域,此次中欧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同意选定广州开发区作为第一个合作示范区,这将为我区与欧盟各方开展更广泛、更深入、更持久的合作打开重要的“窗口”。(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