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9
区各有关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在网上发布了《201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2013年公告第35号,可在http://www.ndrc.gov.cn网站查询),对今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现就做好我区201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有2013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运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提交书面交还申请。交还未使用配额量的最终用户,不能再申请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对最终用户在限定时间内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将按比例相应扣减。
二、使用完配额(需提供报关单复印件)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分配原则》、《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时未申请配额的新用户,可以向广东省发改委提出配额再分配申请。
三、申请者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一份;
(二)《2013年农产品进口配额再分配申请表》(需有企业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字)一式二份;
(三)2012年、2013年1-6月财税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在9月1日前向区发改局产业处,递交申请材料,由区发改局于9月2日前汇总上报广州市发改委,逾期将无法受理。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8月28日
(地 址: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行政服务中心E栋316室;
联系电话:82119649,82111467;传真:8211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