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萝岗区“家.春.秋”集体婚礼暨相亲晚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7
区各街镇、各社区、各企业:
为充分展示萝岗区在新型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风貌,大力倡导文明时尚、积极向上的婚恋新风,着力促进社区融洽融合,彰显我区浓厚的人文关怀,提升新开萝宜居宜业的区域魅力,经研究,拟定于2013年9月中旬举办萝岗区“家.春.秋”集体婚礼暨相亲晚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18:30时
二、活动地点
科城广场
三、活动主题
家:倡导“萝岗是我家”的理念;
春:举办相亲活动和集体婚礼,寓意青年男女对幸福家庭的向往;
秋:举办金婚,银婚庆典,展现老年人婚姻家庭之金秋硕果。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8月30日。
(二)相关要求:
1、集体婚礼
(1)名额限制:20对。即日起面向全区各界接受报名,额满即止。
(2)相关条件:2013年1月至8月30日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区户籍人口或工作生活在我区的异地务工人员夫妇,免费参加集体婚礼,并赠送礼品1份。
2、金婚、银婚夫妇
(1)名额限制:金婚、银婚夫妇各10对。即日起面向全区各界接受报名,额满即止。
(2)相关条件:工作或生活在我区的达到金婚、银婚条件的夫妇,免费参加金婚、银婚庆典,并赠送纪念品1份。
3、相亲人员
(1)名额限制:无名额限制。
(2)相关条件:我区户籍人口或工作生活在我区的异地务工人员中未婚、已婚离异的单身男女青年。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者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个人报名:
(1)亲临报名:
①参加集体婚礼:携带结婚证及照片,填写《“家.春.秋”活动报名表》;报名地点:萝岗区婚姻登记处;萝岗区各街镇、社区家庭服务中心;萝岗区社区服务中心。
②参加金婚银婚庆典:携带结婚证及照片,填写《“家.春.秋”活动报名表》;报名地点:萝岗区各街镇、社区家庭服务中心;萝岗区社区服务中心。
③参加相亲晚会:填写《“家.春.秋”活动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小一寸照片和生活照各1张。
报名地点:区社区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萝岗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802室
联系电话:020-82112090 、82112245
联 系 人:范宏波 、刘旭
(2)电邮报名:
请上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家.春.秋”活动报名表》,附相关证件及照片上传至报名邮箱:lgqsqfwzx@126.com
(3)集体报名:由全区各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发动本单位单身同志参加,并填写《“家&春&秋”活动报名表》,统一汇总至区社区服务中心。
详情可登陆萝岗区政府网站、萝岗区社区局网站、萝岗区社区服务网查阅并下载报名表。
五、活动要求
(一)各街镇、各社区及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此次活动条件的群众报名参加。
(二)参与萝岗区“家.春.秋”集体婚礼暨相亲晚会活动的人员须遵守活动要求,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自愿接受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萝岗区社区管理局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