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广州市电子商务网站推优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30
各工商业集团公司、区(县级市)经贸局、行会协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引导企业普及信息化,推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运用,加快产业发展, 打造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城市,中心将继续举办第二届“广州市电子商务网站推优示范”活动。
为了使更多的企业了解、参加本活动,加大推进电子商务的工作力度,请各集团、区(县级市)经贸局、行会协会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下属各单位,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一、活动范围:
广州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电子商务网站。
二、报名:
由各区经贸局、企业、专家、媒体、个人等推荐或自荐,经统一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确定为候选网站。
为了方便企业报名和公众推荐,我们将在广州经贸网、广州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广州市工业经济信息协会网提供报名表格以及报名申请书下载,填写盖印后,可通过邮件、传真提交。
三、具体活动安排
活动整体时间安排为3个月,具体工作如下:
1、推荐与报名工作:收到报名资料后,由信息中心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将在广州经贸网、中小网、协会网首页显著位置以图片链接的方式展示;与各单位门户网,以及各协会门户网,进行网上相互链接,首页新闻互换,以及文字链接宣传等,时间约一个月,计划7月底结束。
2、巡回指导、网上展示和活动报道工作:将候选网站截图放到推优页面供公众浏览,组织专家团走访部分网站予以指导,并在网上报道推优活动全过程。
3、选择推优工作:采取资料审核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组由资深企业网站评论专家等组成,分别从网络营销、交收客服、采购供应、支付结算、架构布局、版面设计、管理规范等方面进行论证,推选出年度十强优秀网站,计划在8月份安排。
4、示范发布工作:举行推优示范成果发布会,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对入选网站和企业颁发牌匾及证书,在经贸网、中小网、协会网长期公示,在新闻媒体以及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和系列宣传报道,接纳为广州市电子商务十强俱乐部成员,并推荐给政府主管部门作为重点扶持发展对象。计划在9月份安排。
四、报名资格审核条件:
1、在广州地区合法注册并正在营运的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建立的电子商务网站;
2、具有电子商务交易功能;
3、网站文字的使用符合法定规范,内容无侵权行为;
符合以上条件的网站均可报名参加。
五、推优示范成果:
广州市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十强示范单位(10名)。
为了使示范推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活动有关规则及标准将在网上对公众予以公示,在活动中设专人进行电话和网上答疑。
本次活动对所有参与推优活动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要求参加单位提供涉及商业秘密、信息安全的核心信息。
联系人:周志文
联系电话: 83126534 13760891848
QQ:59688591 邮箱:zhouzw@gz.gov.cn
附件1: 附件1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推优企业报名表.doc
附件2: 附件2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推优企业报名申请书格式.doc
附件3: 附件3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推优企业评价指标.doc